江浙分府
2015-12-08 18:44:35
江浙分府简介
江浙分府明代称浙直分署,是乌镇历史上特有的一个政府机关。职掌巡盐捕盗,兼理地方词讼,俗称二府衙门。自明朝嘉靖间设立,至民国初撤销,几经革復,数易其址,历时三百七十余年。
历史
乌镇地处两省三府七县交界,人烟辐辏,河港纵横,杂隶难治,易藏奸宄。明嘉靖十九年(1540年),添设通判一员,驻镇督理,建廨于普静寺之东,名添设馆署。
万历三年(1575年),因乌镇周边盐盗猖獗,改添设总捕同知一员,钦给“督理巡盐捕盗同知”关防,常川驻箚乌镇,专一缉捕盗贼,兼管水利盐法,随便受理词讼,革除奸弊,附近府县悉听约束。由是扩建原有廨宇,称浙直分署。 清初沿袭明代建置,屡经兴衰。咸丰十年(1860年)兵燹,毁大堂,同治四年(1864年)重葺。民国成立废同知,衙成空屋,民国四年(1915年)标价售入民间,署宇卸除,渐次成为民宅。
2004年,江浙分府依照清同治间的旧貌原址复建,以存历史陈迹。
公共交通
(仅供参考)